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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2020年高考报名通知

来源:黄山市教育考试院  2019-10-23  【

  各区县招办、市直各高考报名点: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黄山市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政策学习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9]37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皖招考[2019]38号)是今年高考报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操作规范,各区县和报名点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的基本精神及各项政策要求,熟悉操作流程,确保执行政策严格,工作步调一致,工作责任落实。

  二、报名工作事项

  (一)报名时间

  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19年10月23至30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19年10月31日。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基本信息的同时,还须选择是否申请残疾便利、是否申报政策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以及欲报考的报考类别等。所有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省考试院文件执行,具体办法和要求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2.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学校报名,具体报名点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本市范围内区县之间借读考生,一律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3.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各区县要加强高考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对比,严格审核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非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还须持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相关材料。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还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上述三类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屯溪区户籍非应届高中毕业生于10月23-25日到市考试院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屯溪二中报名点统一组织报名)。

  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符合条件的应届考生除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由学籍所在的报名点审查通过后,在学校统一报名。符合条件的非应届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屯溪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应届高中毕业生于10月23-25日到市考试院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屯溪二中报名点统一组织报名)。

  5.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6.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我省对应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

  7.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残疾考生报名流程同其他考生,除提供报名必须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还须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并在信息网上填报时录入残疾证号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7),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体检结束、各部门会商完毕后由各级招办通过报名管理后台拍摄上传。

  (三)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申报

  2020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8)。

  1.高考加分项目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委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科协《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办〔2015〕22号,以下简称《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5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2.优先录取项目

  按照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范围如下: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3.政策优待项目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优待项目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2020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等如有变化,将以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信息采集

  1.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具体组织实施。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办留存。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文、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5.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报名信息系统。

  (五)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报名点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初审,把好报名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严禁伪造材料报名;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考生网上填报结束后,各级招办组织人员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报名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一致性;考生学籍、户籍情况;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申请高考加分考生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具备加分资格;申请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考生材料是否完整等。

  各级招办须协同公安、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专项计划、高考加分、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等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六)报名资格公示

  各级招办在资格复审完成后须对所有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考生号、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学籍中学等信息,公示名单信息通过报名管理后台获取。

  公示名单必须在各级招办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报名点(或考生所在中学)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各级招办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0年年底。报名点(或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保留至2020年8月底。

  各级招办在公示考生资格的同时,须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举报途径,同时公布省考试院举报电话、邮箱,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省考试院在相关资格审核结束后,对申报专项计划、高考加分等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七)各类信息上报时间点

  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于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各类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和确认工作,并将数据逐级提交省考试院。11月30日前各报名点通过报名后台上传申请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考生证明材料。12月22日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资格复审。(具体工作时间要求详见附件9)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是社会广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它事关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的公平公正,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区县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的组织领导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和广大考生的宣传教育,针对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各环节的管理,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本地区、本学校高考报名工作规范、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提早准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

  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要准确掌握高考政策,增强为考生服务的意识,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和实施。通过多种形式与手段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特别是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办法,政策加分申请等,要通过班级集中学习、粘贴公告等形式告知到每一位考生,杜绝漏报现象发生。在报名各环节中要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使考生清楚了解高考报名流程,准确、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各项工作。各报名点应设置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动员考生加关注。

  (三)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人员培训,精心组织实施报名工作。

  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应结合报名工作要求,加强软、硬件建设,配置符合信息采集及数据处理要求的网络和专用设备(见附件6)。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报名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认真落实网报组织、考生信息确认及其他各个报名环节的相关工作。周密组织,规范信息采集工作流程,确保信息采集准确,照片质量合格,杜绝出现考生报名信息或照片信息张冠李戴现象。

  (四)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审查考生各类资格,特别要做好特殊类考生的报名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各报名点学校要严格审查应届考生学籍,杜绝非本校学籍考生报名。做好“校籍分离”考生的报名工作,确保无一漏报。要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见附件3、4)。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点要单独造册(见附件5),并收齐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家长务工证明等相关材料,于10月29日前报本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及其他特殊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并结合历年数据认真审查考生网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切实落实考生资格公示工作并公布举报电话。

  (五)加强现场管理,规范报名流程,准确采集考生各类信息。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内容包括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照片和户籍信息等。考生通过报名点资格初审并签署《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0)后方可进入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采像等后续报名环节。确认身份证信息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逾期未能确认身份证信息的,按放弃高考报名处理。

  采像设备及采像技术要点按照省考试院网上报名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各报名点在采像时需注意合理调配光源和背景,确保人物突出、照片清晰。采像同时,对所有参加高考报名考生的户籍材料(如户口簿)通过高拍仪进行拍摄采集。户口簿所有非空白的页面均须拍摄。

  省考试院规定:考生信息录入后现场采像、现场确认,及时上报数据。我市采像工作由各报名点负责实施,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指导,保证质量。要特别提醒考生重视信息校对确认。虽然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取基本信息,将减少出错,但考生只有一次校对确认的机会,不可粗心大意。要确保及时准确上报报名数据。

  (六)严格时间节点,按时上报审查结果。

  各报名点于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2月20日前完成复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考试院,书面报告须包含本地报名情况、报名组织情况、资格审查办法及结果、问题建议等内容。各报名点和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后须按规定公示取得高考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七)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搭车乱收费。

  报名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6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机构按规定收取,其它代办费的收取要尊重考生的意愿,不得强行收取。各报名点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八)精心组织、防止差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报名工作是基础性工作,出现任何差错都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考试录取,十分重要。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报名点学校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及有关班主任的培训,参与此项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吸取经验教训,特别是要避免因经验主义或麻痹大意而犯下的低级错误。学生、班级、报名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各负其责,相关材料、汇总报表的交接都要履行交接签字手续。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九)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数据安全。

  考生报名信息属考生个人隐私,报名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数据必须按保密信息管理。数据安全由专人负责,涉及数据存储的计算机密码、报名管理系统密码等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报名系统导出数据仅限用于数据检查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泄露给无关人员。进行数据操作的计算机必须配备正版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定期查杀。

  市教育考试院将对各区县及报名点高考的报名组织、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流程图

  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

  3.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应届考生)

  4.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非应届考生)

  5.2020年高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

  6.报名及数据处理专用设备建议配置标准

  7.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预填表(样表)

  8.2020年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9.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时间表

  10.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黄山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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