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新疆西藏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高级会计师 >> 内蒙古高级会计师 >> 内蒙古高级会计师报名公告 >> 文章内容

赤峰市财政局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财政局[ 2019年4月8日 ]

赤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赤峰市全体会计人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9〕377号)规定,赤峰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从2019年4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请各位会计人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见内蒙古会计网会计人员栏目)以及《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点击内蒙古会计网首页浮球)规定,认真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工作。未参加信息采集所造成的后果与责任,由会计人员本人承担。

  信息采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咨询。

  赤峰市财政局

  2019年4月3日

纠错评论责编:zp032348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