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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备考案例题九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年6月2日 ]

  1:B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甲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M公司在合同执行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注册会计师执行有效程序后认定,该缺陷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达到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②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N公司在机械工程项目管理环节存在员工串谋舞弊的可疑迹象,可能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N公司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申请商务工作签证未给予必要协助,致使注册会计师无法计划进行现场审计,且不配合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程序。截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注册会计师无法取得进一步审计证据。

  要求:

  B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B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理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的,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审计范围受限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M公司和N公司都可能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并且N公司管理层不配合、协助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致使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所以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处理:在已执行的有效程序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应当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作出详细说明。

  2:2017年12月,A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收到甲公司员工的内部举报信,举报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公司(具有重要性)管理层串通舞弊,虚构销售收入。2018年1月,在甲公司的配合下,A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N公司管理层与其销售部门、物流部门、财务部门有关负责人确实存在串谋虚构2017年度销售收入的行为,导致虚增收入超过3亿元(金额重大)。

  要求:

  根据资料所涉事项,应对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什么类型的审计意见,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发表否定意见。

  理由:已有确凿证据表明N公司管理层存在串谋舞弊情形,且对甲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该缺陷应定性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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