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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随堂练习题十五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9年10月2日 ]

  资料一:

  甲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 日向 A 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 10000 万份,每份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5 元。根据该期权合同,A 公司有权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以每股 8 元的价格从甲公司购入普通股 10 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有关资料如下:(1)2017 年 2 月 1 日甲公司每股市价为 6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 月 31 日甲公司每股市价均为 10 元;2)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3 元/份,2018 年 1 月 31 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2元/份。甲公司与 A 公司约定甲公司 2018 年 1 月 31 日以每股 8 元交付 10 000 万股普通股与A 公司结算(现金换普通股)。

  资料二:

  乙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 日向 B 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 10000 万份,每份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5 元。根据该期权合同,B 公司有权在 2016 年 1 月 31 日以每股 8 元的价格从乙公司购入普通股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有关资料如下:(1)2015 年 2 月 1 日乙公司每股市价为 6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 月 31 日乙公司每股市价均为 10 元;2)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3 元/份,2016 年 1 月 31 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2元/份。乙公司与 B 公司约定 2016 年 1 月 31 日以交付该期权净额对应的现金方式结算(即以现金净额结算)。

  资料三:

  丙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 日向 C 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 10000 万份,每份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5 元。根据该期权合同,C 公司有权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以每股 8 元的价格从丙公司购入普通股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有关资料如下:(1)2017 年 2 月 1 日丙公司每股市价为 6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 月 31 日丙公司每股市价均为 10 元;2)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3 元/份,2018 年 1 月 31 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2元/份。丙公司与 C 公司约定丙公司 2018 年 1 月 31 日以交付该期权净额对应普通股的方式结算(即以普通股净额结算)。

  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一:

  (1)判断甲公司发行的看涨期权属于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并说明理由。

  (2)计算完成交割后甲公司累计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金额。

  2.根据资料二:

  (1)判断乙公司发行的看涨期权属于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并说明理由。

  (2)计算至结算日乙公司发行该期权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

  3.根据资料三:

  (1)判断丙公司发行的看涨期权属于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并说明理由。

  (2)计算结算日丙公司将向 C 公司交付多少万股自身权益工具。

  【答案】

  (1)应将该期权确认为权益工具。

  理由:甲公司通过交付固定数额的自身权益工具以获取固定数额现金的合同,因此是一项权益工具。

  甲公司累计所有者权益增加额=50000+10 000×8=130 000(万元),其中股本 10 000 万元,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0 000 万元。

  (2)应确认为金融负债。

  理由:乙公司以期权净额对应的现金结算,不能确认为权益工具。

  乙公司该期权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2)×10 000=30 000(万元)

  (3)应确认为金融负债。

  理由:发行该权益工具时,与其行权日净额对应的普通股数量不确定,不能确认为权益工具。

  与期权净额对应的普通股股数=[(10−8)×10 000]/10=20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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