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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9年11月21日 ]

  湖北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一般安排在3月份,各省考务通知将在2月份陆续公布,考生可以持续关注中华考试网高级会计师频道,小编将第一时间更新最新资讯!

  考生可以参考2019年湖北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师工作2年以上;

  (2)会计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师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达标学历或学位,从事会计师工作5年以上。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湖北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参加过省、市州(或行业、系统)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2、设计主持过省、市州(或行业、系统)会计改革课题、科研项目;

  3、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管理办法;

  4、担任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5、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对所从事的财会工作或分管范围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有独到见解的正确预测意见或建议,为所在部门、单位的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专业能力得到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肯定。

  (二)专业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

  2、主持过1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1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

  3、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市州以上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工作业绩突出,被市州以上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4、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市州以上会计主管部门的表彰;

  5、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省或省辖市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

  (三)专业学术成果。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期刊(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获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指定的中文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参与并完成国家级(含相应级别的专业学会)、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含相应级别的专业学会)下达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独立或参与完成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政府三等以上奖励;

  4、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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