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房地产经纪人 >> 考试资讯 >> 证书领取 >>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初始登记申请条件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初始登记申请条件

来源:考试网  [2020年8月7日]  【

  申请人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后首次申请登记,或者登记注销、登记取消后重新申请登记的,应当申请初始登记。

  一、申请初始登记的条件

  (一)取得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

  (三)最近3年内未被登记取消;

  (四)无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申请初始登记的,申请之日前3年内应当达到《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被不予登记或者登记注销、登记取消的,在重新具备登记条件后,可以申请初始登记。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系统”,点击“初始登记网上申请”,阅读初始登记办理流程和说明,点击本页底部的“初始登记”,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行登录;

  (二)登录后进入填表页面,在线填写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申请表,表中带“*”的项目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打印申请表

  申请表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执业机构盖章。申请人应当对填写的登记申请信息及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扫描或拍照之后上传申请材料;

  (四)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字样,该条申请信息在第二天24点

 相关推荐: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延续登记申请条件|材料|程序

  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系统

责编:jianghongying

报名通关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在线题库

编辑推荐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