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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章节知识点:第五章第五节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20年1月5日 ]  【

  第五节 交易情况修正

  一、交易情况修正的含义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如果是不正常的,应修正为正常——即交易情况修正。

  二、造成成交价格偏离正常价格的因素

  (1)利害关系人 之间的交易;

  (2)对交易对象或市场行情缺乏了解 的交易(信息不充分);

  (3)被迫出售或被迫购买 的交易;

  (4)人为哄抬 价格的交易;

  (5)对交易对象有特殊偏好 的交易;

  (6)相邻房地产合并 的交易(规模经济,外部效应内部化);

  (7)受迷信 影响的交易。

  特殊交易情况下的交易实例不宜选为可比实例,但当合适的交易实例少于3个时 ,在掌握特殊交易情况且能量化其对成交价格影响的情况下,可将特殊交易情况下的交易实例选为可比实例,并对其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目的:为了鼓励比较法的应用,所以放宽了选取可比实例的条件)

  三、交易情况修正的方法

  1.总价修正、单价修正

  总价修正是基于总价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单价修正是基于单价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2.金额修正(加法模型)、百分比修正(乘法模型)

  金额修正,采用金额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金额=可比实例正常价格

  百分比修正,采用百分比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可比实例正常价格

  在百分比修正中,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应以正常价格为基准 来确定。

  假设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比其正常价格高或低的百分率为±S%(当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比其正常价格高时,为+S%;低时,为-S%),则有:

  可比实例正常价格×(1±S%)=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可比实例成交价格×1/(1±S%)=可比实例正常价格

  在交易情况修正中以正常价格为基准的原因在于,以正常价格为基准,只会有一个比较基础,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基准,则会出现多个比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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