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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重点真理2_第3页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5月25日 ]  【

  三、房地产税收的需要(2009年考点)

  自古以来,房地产是一个良好的税源,为了防止偷逃税款、避免税负不公及说服纳税人,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真实的房地产价格、价值、租金,需要以公平合理的计税价值(或租金)为参考核定计税依据。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也可能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计税价值,以说服税务机关重新核定计税依据。

  中国目前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共l0个,除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5个专门针对房地产设置的税种,还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5个具有普遍调节功能的税种。这些税种中,除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因按占地面积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而不需要房地产估价服务外,其他税种在一定程度上都需要房地产估价服务。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有按房地产评估值,每年向房地产所有者征收的房地产税(不动产税、财产税、物业税)。中国多年来就在酝酿改革现行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制度,准备开征此类税收。起初将这类税收称为物业税,后来称为房产税。自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重庆开展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一旦房产税实行按房地产评估值征收,就更加需要房地产估价服务。

  四、房地产司法拍卖的需要【2013年教材新增知识点】

  人民法院强制拍卖房地产,需要评估被拍卖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为人民法院确定拍卖保留价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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