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情分析】
■ 本章每年所占分值不大
考试年份 |
单项选择题 |
多选选择题 |
判断题 |
综合分析题 |
合计 |
2009年 |
1题0.5分 |
- |
2题1分 |
- |
3题1.5分 |
2008年 |
- |
- |
1题0.5分 |
1题2分 |
2题2.5分 |
【内容框架】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第三节 房地产经营管理
【内容详解】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概念、特殊与分类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概念
◇ 是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 又称为开发商或发展商、建设单位、业主等
■ 特殊性(三特点)
◇ 高投入、高风险
◇ 回报周期长
◇ 综合性强,关联效应大
■ 分类(两大类)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人财物名)
■ 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名)
■ 有适应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物)
■ 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财)
■ 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人)
■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 资质等级(4级)
◇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 确定资质的条件(七方面的条件)
◇ 注册资本
◇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时间
◇ 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
◇ 连续几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 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 专业管理人员
﹥ 总数
﹥ 中级以上职称管理人员
﹥ 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 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 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从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