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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问题解答(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3日]  【

  为落实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现就收集到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税源信息填错了怎么办?

  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申报前发现遗漏了应税合同信息,则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补充相应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

  纳税申报后,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需要通过更正申报进行调整。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申报后发现遗漏了应税合同信息,则通过更正申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然后再重新申报。

  (二)合并申报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有影响吗?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纳税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缴税办证有关申报表单仍继续使用,不使用新的合并申报表。即纳税人在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时,仍继续使用增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土地交易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

  (三)合并申报对发票代开有影响吗?

  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涉及要缴纳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仍然可以通过发票代开申报相关税费。

  (四)合并申报对委托代征有影响吗?

  对原使用委托代征系统征收相关财产行为税的,继续使用该系统。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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