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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综合提升试题及解析(12)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9年9月11日]  【

11.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股东代表

B.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C.丙公司董事长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丙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题目中设立的不是“国有独资公司”,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12.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研究生,就把甲家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按照民法理论,该民事行为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附款。期限和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不确定的,可能到来也可能不到来。甲的儿子可能考上研究生,也可能考不上,这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属于期限,而属于条件。如果本题中所附的条件成就的话,民事法律行为开始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3.田某欲将自己的智能手机赠与高某,并在与高某签订赠与合同时将智能手机交付于高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田某不可以撤销对高某的赠与并请求高某返还财产的情形是( )。

A.高某故意伤害田某,致田某残疾

B.高某在与田某的儿子发生纠纷时,将田某的儿子打成重伤

C.田某、高某关系恶化

D.高某对田某有扶养义务,高某未履行该义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14.某县税务局乡税务所2018年8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个体经营户王某自2018年5月10日开始一直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王某应缴未缴纳税款1500元,税务所于8月18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王某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2000元罚款。对于上述处理决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务机关对王某作出责令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B.王某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应当以县税务局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C.若税务所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没有告知王某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则该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D.王某对税务所的罚款决定行为不服,在缴纳罚款之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未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所以选项A错误。税务所可以作出罚款决定,税务所为被申请人。所以选项B错误。税务机关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所以选项C正确。对于税务行政处罚不服的,缴纳罚款不是提起复议的前置程序。所以选项D错误。

15.在某文物展览会上,甲看上了乙的一件宋代古画,于是用巨款买下该画。甲乙二人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乙先借用该画,甲在展览会结束后才将画取走。之后乙又将该画高价卖给了善意不知情的丙,并且当场将画交给了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买卖合同中,乙已经实际交付了古画

B.甲没有取得该画所有权,因为没有实际交付

C.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该古画

D.乙是有权处分人,丙不是根据善意取得制度而拥有该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又约定乙先借用该古画。此时在借用合同生效时,古画所有权归甲所有。乙之后将画卖给丙,属于是无权处分,丙善意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16.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 )的情形下,行政复议终止。

A.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B.案件需要有权机关对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C.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D.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终止。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复议条例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17.胡某独居,其每天晚上都要上夜班,廖某了解该情况后,晚上带着工具到胡某家中准备实施盗窃,不料胡某家中养了两条藏獒,凶猛异常,廖某等到后半夜也没找到机会进入胡某家中,遂失望而归。那么对廖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预备

D.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本案中,廖某准备好犯罪工具,欲实施犯罪行为,却由于意志外因素导致未能着手,其行为在刑法上应认定为犯罪预备。

【点评】掌握犯罪的形态:

犯罪预备:未着手实施犯罪;

犯罪未遂:已着手,因意志外因素导致未得逞;

犯罪中止: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18.吴某将装有单反相机(价值5万元)的行李箱寄存在车站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行李箱内有单反相机。吴某凭取物单取行李箱发现该行李箱已被人取走,吴某要求寄存处赔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寄存处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赔偿

B.不予赔偿

C.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

D.按寄存物品的一半价值赔偿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管合同。根据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本题属于寄存贵重物品的情形,但是,寄存人未向保管人声明便进行寄存行为,此时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19.甲公司与乙公司就空调购销协议进行洽谈,期间甲公司知悉了乙公司空调的加密技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便将乙公司的空调加密技术卖给了乙公司的竞争对手,导致乙公司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C.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

D.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本题中合同已经订立,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甲公司违反的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0.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和破产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

B.破产是为了清偿全部有债务人财产提供担保的债权

C.我国破产法律制度包括破产清算程序、破产重整程序、破产和解制度

D.破产是债权实现的常规形式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概述。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所以选项A错误。破产的目的是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务。所以选项B错误。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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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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