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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关于领取城乡规划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考试网  [ 2018年4月12日 ]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城乡规划师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发放,请安排人员统一前来办理。我们将按规定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一、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635-2189976。

  二、办理时间

  2018年4月10日—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所需材料

  1.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需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4.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可在附件下载,用A4型纸张打印,贴一寸照片)。

  附件: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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