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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内审师考试《内部审计实务》精点知识:内部审计工作_第2页

考试网  [ 2017年8月14日 ] 【

  a.文件

  b.实地盘点

  c.函证

  d.分析

  【例题】在审计销售人员的旅行费用时,内部审计师计算所有销售人员每天平均的旅行费用,然后对高于平均值的销售人员的旅行费收据进行详细检查,这个过程表示使用了哪种类型的审计证据?

  a.文件及实物证据。

  b.分析及实物证据。

  c.文件及分析证据。

  d.实物及证明证据。

  3.3按审计证据的说服力程度分类

  3.3.1充分证明力证据(Fullrelianceinformation):意味着这些证据不需要佐证证据的支持,就可以支持内部审计师作出审计决定。例如,内部审计师可以认为通过亲自盘点获得的存货数额是可靠的、充分的、相关的及有用的证据。

  3.3.2部分证明力证据(Partialrelianceinformation):意味着这些证据只具有部分证明力,必须在其他佐证证据的辅助下,才可以支持内部审计师作出审计决定。例如,通过与被审计单位中的某人面谈所获得的证明证据,就需要以详细检查和分析性程序的结果加以验证。

  3.3.3无证明力证据(Norelianceinformation):意味着这些证据本身不具有证明力,内部审计师不能依靠其作出审计决定。但是,这些证据有助于指导审计方向,帮助内部审计师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例如,通过与被审计单位中的某人面谈所获得的证明证据,如果未经证实,缺少其他证据的支持,很难令人信服,但有助于内部审计师发现一些线索。

  通常认为,文件证据、专家意见、来自于良好控制系统的证据、独立于被审单位经营过程的证据以及经证实的证据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典型例题

  【例题】对下面列示的审计证据类型来说,哪一选项表示各类型审计证据的说服力按照从高到低的一般顺序排列?

  I.询问管理部门II.观察被审计单位的处理过程III.实物检查IV.外部提供的资料a.III、,IV、II和Ib.IV、I、II和IIIc.II、IV、I和IIId.IV、III、I和II

  【例题】文件提供了具有不同程度说服力的审计证据,如果审计目标是证实从供货商处取得的特定发票已获得支付,下列哪一项文件通常会提供最具说服力的审计证据?

  a.被审计单位现金支出日记账中记录的有包含供应商发票凭证支持的分录。

  b.支付给供应商并有发票支持的已核销的支票,该支票包括在内部审计师从银行直接取得的截止日银行报表中。

  c.列示了已支付发票的应付账款明细账。

  d.已经盖上“付讫”戳记并附有相关支票号码的供应商原始发票。

  【例题】内部审计师关心所有存货的计价,将下列判定存货计价的审计证据按说服力从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列I.按单个产品计算存货周转率。

  II.通过与市场部经理面谈以确定产品的可销售性,对存货周转率小于或等于2的存货项目评价其净变现能力。

  III.计算所有存货产品的可变现净值(NRV)(根据最后的销售价格,用审计软件计算NRV),并将其与成本进行比较。

  IV.选取存货的一个统计样本,检查最后的采购文件(发票和收货清单),以计算存货成本。

  a.I、II、III和IV

  b.I、IV、II和III

  c.IV、I、IIl和II

  d.II、III、IV和I

  3.4按审计证据的法律概念分类

  注意:在本节中,“证据”(evidence)一词的应用是基于严格的法律概念,是内部审计师在参与舞弊调查或提供诉讼支持服务等业务时尤其需要了解的。而“证据”(information)一词是指能够用于支持内部审计师的观察结果、结论和建议的任何证据资料,涉及范围很广。对内部审计师来说,他(她)需要检查和评估收集到的任何证据资料,直至他(她)其专业判断确定这些证据资料是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和有用的。

  3.4.1直接证据(directevidence):是指不需要推测或推理就能证明审计结论的审计证据。典型的直接证据是原始文件以及有关证人本身制作、看到或听到这些文件的证词。

  3.4.2旁证(hearsayevidence):是为证明尚待证实事情的真相而由非本人提供的一种声明,是间接证据。旁证往往不被接纳,因为它不能通过交叉检查(cross—examination)加以验证。例如,雇员甲说:雇员乙说他看见雇员丙偷了钱。如果要证实雇员丙确实偷了钱,那么雇员甲的证词就属于旁证。

  3.4.3最优证据或首要证据(bestevidence0rprimaryevidence):是证实需要证实事情的最圆满和最有说服力的审计证据。典型的最优证据是文件证据。

  3.4.4次要证据(secondaryevidence):比最优证据的说服力弱一些,因为它通常由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或涉及其内容的口头证据构成。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材料,证明事实存在的依据,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提供复印件的当事人提供原件印证或提供原件线索,经查确有其原件;

  有其他证明材料可以印证其复印件的真实性;

  对方当事人承认的复印件。

  3.4.5意见证据(opinionevidence):因为其潜在地存在偏见,所以通常在法庭上不能算作是有用的审计证据。但是,在所需的知识领域超出了一般普通人所了解的范围时,专家意见例外,是可以被接受的。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审计师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即只有当:(1)事项超出了他们的知识范围;(2)意见是由无偏见的专家提出时,他们才能依赖这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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