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初级会计师 >> 资讯快报 >> 政策大纲 >> 文章内容
2018

8/20

中国会计报

来源

  • 课程
  • 点赞
  • 收藏

高校及中小学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有新规

高校及中小学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有新规

  日前,财政部印发通知,对高校及中小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作出了补充和衔接规定。

  根据印发的衔接规定,上述两类事业单位应自2019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一是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同时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二是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三是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四是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相关补充规定对高等学校设置明细科目、报表及编制说明,受托代理业务、出资成立非企业法人单位等账务处理,以及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等具体业务作出了明确规范;对中小学校“事业支出”科目的明细核算要求、报表及编制说明等具体业务作出了明确规范。此外,上述两类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