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 14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 457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49 140+2 457÷(1+17%)]÷(1-30%)×30%=21 960元
B、(49 140+2 457)÷(1-30%)×30%=22 113元
C、49 140÷(1-30%)×30%=21 060元
D、[(49 140+2 457)÷(1+17%)]÷(1-30%)×30%=18 900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49 140+2 457÷(1+17%)]÷(1-30%)×30%=21 960(元)。
2、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是( )。
A、啤酒
B、汽油
C、卷烟
D、高档手表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B,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2)选项C,卷烟、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3)选项D,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
3、某烟厂4月外购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为58.5万元,本月末生产领用本月库存烟丝80%,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中可扣除的消费税是( )。
A、58.5×30%×80%=14.04万元
B、58.5÷(1+17%)×30%×80%=12万元
C、58.5÷(1+17%)×30%=15万元
D、58.5×30%=17.55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扣除的已纳消费税=58.5×30%×80%=14.04(万元)。
4、现行消费税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个别情况由委托方回原地纳税。下列情形中,委托方应回原地纳税的是( )。
A、受托方是外商投资企业
B、受托方是国有企业
C、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
D、受托方是股份制企业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除外。
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
B、手表厂销售高档手表
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
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1)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因此选项A不正确。(2)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缴纳消费税;选项B正确。(3)珍珠项链和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只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因此选项CD不正确。
6、我国消费税对不同应税消费品采用了不同的税率形式。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复合计税方法计征消费税的是( )。
A、白酒
B、啤酒
C、小汽车
D、摩托车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我国现行消费税中对白酒和卷烟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7、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签订销售合同的当天
B、收到预收货款的当天
C、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D、开具预收款发票的当天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8、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5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平均售价10万元/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辆。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5%。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10×5%=0.5万元
B、1×12×5%=0.6万元
C、1×5×5%=0.25万元
D、1×5×(1+5%)×5%=0.2625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消费税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抵偿债务的,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选项B正确。
9、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一定时间内申报缴纳消费税,该时间为( )。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10、某化妆品企业2016年10月受托为某商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商场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50万元(不含税)。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15%。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
A、0
B、50÷(1-15%)×15% =8.82万元
C、(50+13)×15% =9.45万元
D、(50+13)÷(1-15%)×15% =11.12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组成计税价格=(50+13)÷(1-15%)=74.12(万元);
(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4.12×15% =1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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