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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1/3

武汉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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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市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审核通知

  武汉市将对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集中办理资格证书。

  报考资格审查、证书集中发放的办理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1月1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未在集中办理时段内参加“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原则上转入下一集中时段内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办理对象

  1、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华课网校上报名时,选择武汉市市直报名点及市属各区报名点,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2、往年在武汉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未领取资格证书的人员。

  需携带的证件、资料

  1、参加“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携带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的《报考资格审查单》(附件1)。“报考资格审查单”可在“武汉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示例附后(附件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网上填写后直接用A4纸张打印;或从“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后,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片:一寸2张、二寸1张。

  特别提示:

  “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前来办理。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的,可填写《代办委托书》(附件4)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办理资格证书时,需出示考生本人和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并带齐考生应提交的全部证件,方可代为办理。

  特此通知。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附件:

  1、《报考资格审查单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示例)

  4、《代办委托书

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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