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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1上半年成人高考毕业通知

来源: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2021年1月26日 ]  【

  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原文通知为:

  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相关工作,请将于2021年6月份毕业的各位2019级学生及2019级之前延期毕业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毕业前相关工作,顺利毕业。现将毕业及学位工作相关注意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毕业工作

  (一)查询课程成绩

  1.课程成绩查询: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学生所修课程不及格学分数>0学分,≤10学分,不能毕业,按结业处理。所修课程不及格学分数>10学分,不能结业。因此,请各位同学务必及时登录我院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已修课程成绩及通过情况,如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补考或重修课程,请及时报名参加。

  2.成绩查询方式:见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毕业工作操作指南》

  (二)更新联系方式

  1.更新内容:为确保各位毕业生能及时获取毕业相关信息与重要通知,有问题时能及时联系到本人,请各位同学务必及时更新个人联系方式(请务必使用手机号码,否则无法接收相关短信通知!)、通讯地址、单位地址等。

  2.更新方式:见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毕业工作操作指南》

  (三)毕业信息核对

  1.核对内容:根据国家学历信息管理相关要求,为确保各位毕业生能顺利毕业,请及时上网核对本人信息及毕业照片。

  2.核对方式:个人信息及毕业图像信息核对相关操作流程详见http://jjxy.wmu.edu.cn/info/1179/3968.htm。

  3.其他说明:信息有误的同学,请于3月19日前与班主任联系,反馈相关信息。

  (四)新生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填写

  请各位同学于3月1日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补全个人信息及《新生入学登记表填》内的相关信息,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在系统内手写签字。具体填写方式见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毕业工作操作指南》

  (五)就业协议书

  请需要就业协议书的同学请于3月1日至3月12日向班主任报名登记(因疫情原因,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学位工作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附件2),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学位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学位基础课程

  1.根据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学位基础课程须为正考通过方可申请学位,补考通过者不能申请学位。各专业学位基础课程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

学位基础课程

1

临床医学

生理学

2

护理学

生理学

3

口腔医学

生理学

4

中医学

中医基础理论

5

医学影像学

人体断面解剖学

6

康复治疗学

功能解剖学

7

医学检验技术

分析化学

8

药学

分析化学

  2.请欲申请学位的同学仔细确认本人学位基础课程成绩,若为补考通过,必须报名申请课程重修并通过正考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因申请学位而需要重修学位基础课程的同学,请于3月1日至3月12日向班主任报名登记。

  (二)学位专业课程考试

  1.报名时间:2021年上半年专升本毕业生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1日至3月12日开始,请欲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班主任报名登记(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接受现场报名)。

  2.考试时间: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各专业学位课程统计表

序号

专业

学位专业课程

1

临床医学

内科学  

外科学

2

护理学

内科护理学  

外科护理学

3

口腔医学

口腔内科学(牙体牙髓、牙周病、口粘病)

口腔颌面外科学

4

中医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儿科学

5

医学影像学

医学影像诊断学    

超声诊断学

6

康复治疗学

康复功能评定学    

物理治疗学

7

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技术  

临床生物化学检验技术

8

药学

药理学  

药剂学

  3.注意事项:每位毕业生仅有一次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机会,若错过报名或考试,不予补考,也将无法申请学位,请欲申请学位的学生务必高度重视!

  (三)学位英语

  1.根据规定,学位英语必须通过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及以上考试,需要申请学位的同学须提交英语等级证书。

  2.请已通过英语等级考试的同学准备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三级)或成绩单(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3月1日至3月12日交至班主任。因疫情原因,可联系班主任暂提交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电子版。

  3.取得以上证书的考试时间距离毕业时申请学士学位时间六年内均为有效。

  (四)学位学分要求

  根据规定,“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超过12学分者,不授予学位”。若补考课程累计超过12学分,欲申请学位则必须重修其中的相关课程,经课程重修正考后降低补考课程累计学分<12学分,方可申请学位。因申请学位而需要重修课程的同学,请于3月1日至3月12日期间向班主任报名登记。

  三、其他说明

  1.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涉及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2.如有问题,可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或班主任。教务管理科联系咨询电话:0577-88834873。

  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毕业工作操作指南.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doc

  附件及原文链接:http://jjxy.wmu.edu.cn/info/1135/51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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