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20届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教[2017]48号)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办公室同意,现将2020届学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
2、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彩照2张(必须与毕业生电子采像照片同版)。
二、评审费
1、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教计〔2006〕15号文件执行(200元/人)。
2、缴费方式:通过转账方式缴费。(本转账请用银行卡或银行柜台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和微信等支付形式)。
转账时,请注明姓名、学号、专业名称和“学士学位评审费”字样。
3、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0 日— 11月16 日
三、申请受理
1、时间:2020年11月 19 日—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2、受理地点:
申请人凭缴费凭据和申请材料,到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锦绣校区行知楼203室)办理。
四、注意事项
1、2020届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仅此一次机会,逾期不申报或不缴纳学位评审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我校不再予以补办。
2、学位申报结束后,学校将按照学位授予条件对学生学位进行复审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若有不符合学士学位申报条件者,学位评审费不予退还。
3、经合肥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凭身份证领取学士学位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将在合肥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通知。
4、如有疑问请致电0551-62836067咨询。
合肥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 3日
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doc 】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 】
附件【学位类别一览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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