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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章节试题:担保物权

来源:考试网  [ 2021年9月10日 ]  【

  1[.单选题]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

  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

  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

  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答案]A

  [解析]重复抵押,而抵押权均未登记时,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乙可受偿9000×(6000/10000)=5400(元);丙可受偿9000×(4000/10000)=3600(元)。

  2[.单选题]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

  B.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

  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

  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先抵后租的问题。依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经过登记的抵押物,抵押人又租给他人的,虽然该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故本题选项为C。

  3[.单选题]某乡镇企业甲以自有的办公大楼向银行乙抵押贷款,办理抵押时,只办理了抵押办公楼的登记未涉及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后该乡镇企业又向生意伙伴丙借资金周转,并合同约定以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后甲两笔借款均无力偿还因此发生纠纷。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银行乙与合作伙伴丙均无抵押权

  B.银行乙对办公楼享有抵押权,合作伙伴丙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

  C.银行乙对办公楼即办公楼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均享有抵押权

  D.合作伙伴丙对办公楼即办公楼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均享有抵押权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抵押权的设立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3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因此银行乙享有抵押权且未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抵押财产,合作伙伴丙不享有抵押权,乡镇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本题答案为选项C。

  4[.单选题]甲公司主营纸巾,为扩大生产规模,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以设备、待售的纸巾、已生产但未包装的纸巾和正在生产的纸巾半成品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不久,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全部纸巾销售给丙公司。后来,因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乙银行主张其抵押权,要求对丙公司所购甲公司的纸巾变价受偿,丙公司以其不知情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不得以其将要生产的纸巾半成品设定抵押

  B.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权并不成立,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C.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已经成立,但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公司

  D.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浮动抵押的问题。依据《物权法》第181条的规定,对于浮动抵押,其抵押人应为生产者或经营者,其抵押财产是指已有的或将有的抵押人的动产,故A选项错误。依据《物权法》第189条的规定。其抵押权自合同签订时设立,登记并非生效条件而为对抗要件,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应予注意的是,即使办理了登记,也不能对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已支付了合理价款且取得了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

  5[.单选题]乙公司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甲公司以其厂房为该债务提供抵押,乙公司以其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提供反担保。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为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属于未来债权,因此不得作为质押标的

  B.甲公司自其与乙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时取得该应收账款的质权

  C.如乙公司向银行清偿了50万元债务,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D.即使乙公司未将债权出质的情况通知丙公司,甲乙之间也能设立债权质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应收账款质押问题。《物权法》第223条第6项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是确定的,属现实债权,而非未来债权。故A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B选项错误。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首先,银行对甲公司厂房的抵押权从属于乙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该借贷关系因乙公司还款而消灭,因此银行的抵押权亦消灭。其次,甲公司的权利质权从属于甲公司与银行的担保关系,若银行对甲公司厂房的抵押权消灭,则甲公司的权利质权亦消灭。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债权转让的生效并不以通知债务人为条件,只是未通知不得对抗债务人。故D选项正确。

  6[.单选题]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0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二人签订质权合同,约定张三以其价值12万元的家传玉佩出质给李四,由王五代为保管。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下列说法那一项是正确的:()

  A.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质权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

  B.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时,王五取得质权

  C.因王五代理李四占有玉佩,所以李四未取得质权

  D.若玉佩的价格因市场波动下跌到10万元以下,李四无权要求张三提供补充担保,直至担保物的价值达到10万元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动产质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10条第1款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故A选项错误。本题质权合同的质权人为李四,王五只是李四的代理人,故王五不取得质权。故B选项错误。李四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占有质物玉佩,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交付,是经由占有媒介关系而为的现实交付。故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16条规定前段:“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是。玉佩价格因市场因素下跌应属李四在接受玉佩作为质物时应当预见的范围,李四应当承担此商业风险,该情形不适用《物权法》第216条。故D选项正确。

  7[.单选题]李某借用王某的小汽车,驾驶过程中因粗心发生剐蹭并导致车前灯损坏。李某去王某常去的汽车维修保养店修理,发生维修费用1000元,后李某告知店里车是找王某借的,汽车修理店遂将此事告知了王某。王某得知后立即通知李某终止借用,同时告知店里要求汽车修理店不得将车交给李某。车修好后,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请求店里返还汽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店里享有留置权

  B.店里如将汽车返还王某,必须经过李某同意

  C.王某有权要求店里返还汽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店里享有留置权

  D.王某有权要求店里返还汽车,即使修理费未付,店里也不得向其主张留置权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留置权问题。选项A,返还请求权属于物权人和占有人。王某解除借用关系后李某不再是占有人,无权请求返还。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王某为所有权人,且李某不再是占有人,王某作为物权人要求返还原物不需要李某的同意,因此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店里系因维修合法占有汽车,符合留置权的条件,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8[.单选题]甲有小汽车一辆,乙从甲处以200元每天的价格借用该小汽车。在乙借用该车的期间内,乙将该车送到丙处进行修理。汽车修好后,乙一直未向丙支付修理费,故丙将该车留置。后丙在留置该车期间,与丁就该车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该车的留置权没有登记,故丙没有取得留置权

  B.丙已经将该车进行了质押,故丙的留置权消灭

  C.丁取得了对该车的质权

  D.若丙将该车转移给丁占有,则丙的留置权消灭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留置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根据物权法原理,留置权无需办理登记即可成立,故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故C项说法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40条的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故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因此D项正确。

  9[.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家建筑模板公司,乙公司是一家仓储企业。甲公司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模板交给乙公司储存,仓储费10万元约定提货之后一个月支付。甲公司对乙公司另有5万元借款逾期未还。现甲公司欲提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15万元的货物

  B.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10万元的货物

  C.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5万元的货物

  D.乙公司可以将100万元的货物全部留置

  [答案]C

  [解析]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之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因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于提货后一个月付款,故10万元仓储费尚未到期,AB选项错误。因商事留置权所留置的动产不需要与债权处于同一法律关系,且5万元债权已到期,故C选项正确。本题中的留置财产为可分物,因此留置的价值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0[.单选题]2019年2月1日,李明向张三借款1000万元,李明以其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张三的900万元债权:以其劳斯莱斯汽车抵押,担保张三100万元债权,均进行了抵押登记。3月,李明又以其劳斯莱斯汽车作为抵押,先后向李四借款100万元,向王五借款100万元,向赵六借款200万元。其中,赵六的抵押权进行了登记,李四、王五的抵押权未进行登记。4月1日,由于市场因素,李明的房屋下跌至800万元,故张三要求李明将汽车担保的债权变更为200万元,李明同意,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未经李四、王五、赵六同意。张三、赵六对李四、王五享有汽车的抵押权的事实均不知情。后李明无法偿还债务,关于李明的债权人对汽车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若汽车拍卖后仅得价款300万元,应由张三、赵六分别获得200万元、100万元

  B.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王五均可获得100万元

  C.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王五均只能获得50万元

  D.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可获得200万元,王五不能得到受偿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的顺位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受偿顺序的规则为: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又,《物权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张三于4月1日因协议变更担保债权数额增加的100万元,不可对抗赵六:但由于该变更已进行登记,且张三为善意第三人,因此可以对抗李四、王五。故,若汽车拍卖后得价款300万元,先由张三获得100万元,再由赵六获得200万元。若汽车拍卖后得价款500万元,先由张三获得100万元,再由赵六获得200万元。再由张三获得100万元,最后由李四、王五平分100万元。故正确答案为C。

  11[.单选题]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万元,乙交付甲一套黄金饰品作质押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饰品。如乙到期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

  B.因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

  C.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

  D.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有效,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质权。质押合同中,禁止当事人签订“流质条款”。但流质条款无效的,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12[.单选题]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A.医院的医疗卫生设施

  B.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所以选项C正确。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选项A、B、D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不符合题意。

  13[.单选题]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2次抵押无效

  D.偿还甲银行的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优先效力。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14[.单选题]根据民法理论,担保物权的特征之一是()。

  A.担保物权的设立以物的利用为目的

  B.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可以不依附于债权而单独设立

  C.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D.担保物权是为确保物权的实现而设立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特征。担保物权的设立并不是以物的利用为目的,而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所以选项A错误。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为其存在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所以选项B错误。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所以选项D错误。

  15[.单选题]甲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合伙企业借款300万元,由丙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价值2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合伙企业、丙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甲公司又以一张汇票出质,与乙合伙企业签订了质押合同,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合伙企业,但未办理出质登记,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合同效力和担保物权设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无效

  B.抵押合同无效

  C.抵押权设立无效

  D.质权设立无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效力和担保物权设立。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均是依法成立即生效。所以选项A、B错误。不动产抵押,抵押权是登记设立。所以选项C正确。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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