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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6日]  【
摘要: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已发布2021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报名时间:9月6日至9月16日,资格核查时间:9月6日至9月17日,缴费时间:9月6日至9月18日,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30日至12月3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日至11月5日,考试时间:11月6日、7日。该通知内容详情如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1〕56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51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6日0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7日0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51号)文件精神,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符合上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9月6日至9月16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9月6日至9月17日

  (三)缴费时间:9月6日至9月18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30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日至11月5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2)。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51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涉及考务组织管理、考试实施以及报名流程、网上操作等有关问题的,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处理;涉及专业资格、工作年限等问题的,由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处理,各级人事考试机构配合。

  其中,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选择告知承诺制但未通过系统自动核查的报考人员以及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由各报名点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线上人工核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提供相关社会保险查询渠道方式。人事考试机构、消防救援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3、附件4。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5),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公示、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查询及领取

  证书信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七、畅通监督渠道

  省人事考试中心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有关信访举报途径,涉及考试资格条件的信访举报,应由报名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受理后,函告同级消防救援机构调查核实并及时书面反馈相关情况。调查核实过程中,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全程配合,按要求提供调查、核查所需相关数据信息。

  八、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六)“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考试大纲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通知通告”栏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

  十、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

  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2.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各报名点所在地消防救援部门咨询电话

  5.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9月6日

  附件1: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98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

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压电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木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附件2:

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

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在线核查,完成后系统显示核查结果。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原则上均须通过系统在线自动核查。学历(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若学历(学位)信息有误,可在“注册维护”→“学位修改”处进行学历(学位)维护。

  对于其他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情况,考生须进一步进行相关信息复核。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复核须按下列说明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用于确认本人在线填写的个人信息正确与否。

  一、上传途径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

  二、上传内容

  (一)学历(学位)信息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中专学历的,须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取得军校学历的,须上传毕业证电子扫描件。

  (二)身份信息

  1.身份证号变更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

  2.姓名变更的,须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更变页电子扫描件。

  3.系军人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军官证(军人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

  三、上传文件具体要求

  1.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JPG图像格式。

  2.文件大小在100KB-300KB之间。

  3.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无效。

  4.仅允许上传一张图片(上传多证件的请合成一张图片)。

  原文地址:http://202.61.89.231/content-46-EF568E5E731CA961

  如果您对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有疑惑,或者您觉得自己报名有困难,可以点击以下链接进行咨询,我们将会有专门的老师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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