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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审查结果

来源: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3月10日]  【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查结果告知书》,2020年江苏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取证资格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3月17日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于公示期结束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具体通知如下: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告知书

  一、将于2021年3月17日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类考试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期自2021年3月17日至23日止。

  二、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后4个工作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三、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含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3月8日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处理决定告知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上述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3月8日

  附件:

  申述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2809737745@qq.com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88539、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省直考区 025-85411863

  原文链接:http://jiangsu.nomax.vip/bas/stdlogin.do?method=fwdHomePage

责编:chjm9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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