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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章节重点:第三章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1

来源:考试网  [2016年3月1日]  【

  第三章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第一节建筑分类

  1.建筑分类按照使用性质分类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2.民用建筑按照功能和建筑高度分类,主要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或分为高层民用建筑和单、多层民用建筑。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一类

二类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米,但是不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2.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4.省级以上含省级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除住宅建筑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以外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

  3.工业建筑分为加工、生产类厂房和仓储类库房两大类。

  4.建筑分类按照建筑高度分类分为:单层、多层建筑(27米以下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和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建筑)。

责编:p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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