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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章节重点:第一篇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来源:考试网  [2016年2月29日]  【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条件

  1.燃烧的必要条件-点火三角形-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

  2.燃烧的必要条件-点火四面体-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链式反应自由基。

  3.直接引火源包括: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不属于直接引火源。

  第二节燃烧类型

  4.燃烧分为两种,着火和爆炸,点燃和自燃都属于着火。

  5.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闪点<28℃的为甲类,28℃≤闪点<60℃的为乙类,闪点≥60℃为丙类。

  6.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表面积与体积比等因素的影响。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燃烧方式及其特点

  7.气体燃烧分为扩散燃烧与预混燃烧。

  8.液体燃烧分为闪燃、沸溢、喷溅三个阶段。

  固体燃烧分为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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