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住院医师 >> 北京住院医师 >> 北京住院医师考试报名 >> 北京市口腔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
  1. 住院医师考试宝典
  2.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地区
分类
北京
天津
上海
江苏
浙江
福建
安徽
江西
山东
山西
河南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南
湖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内蒙古
新疆

北京市口腔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9-10-18  【

  口腔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

  口腔科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是具备条件并通过一定程序被认可的承担口腔科住院医师培训任务的口腔医学相关专业科室(或医院),也是培训合格的口腔科医师的核心科室。加强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口腔科以及相关科室建设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实现口腔科医师培训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口腔科医师培训基地的基本要求

  (一)科室规模

  1.牙科椅位数≥30台。

  2.年门诊量≥50000人次。

  3.年急诊量≥2000人次。

  (二)疾病种类和数量

  1.年收治疾病种类

  应基本覆盖口腔科各二级专业常见疾病种类,所开展的针对口腔科常见疾病的诊治项目全面,能够满足口腔科住院医师培训目标的要求。

  (1)口腔预防:包括预防性充填,局部用氟化物防龋,窝沟封闭,口腔健康教育,龋病牙周病流行病学调查设计,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牙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社区口腔调研或宣教。

  (2)牙体牙髓病:包括各类洞形的龋病或非龋病治疗,前后牙充填(活髓),根管治疗(包括根管再治疗),急、慢性牙髓炎,急、慢性根尖周炎,前牙复合树脂贴面修复。

  (3)牙周病:包括菌斑性龈炎,慢性牙周炎,菌斑控制的指导(包括对正畸、修复患者),牙周检查、诊断及综合治疗设计,全口龈上洁治,全口龈下刮治,牙龈切除,牙龈翻瓣术,牙冠延长术。

  (4)儿童口腔病:包括窝沟封闭,龋齿药物治疗,乳恒牙龋齿充填(含安抚和盖髓后治疗),预防性树脂充填,乳牙牙髓摘除(根管充填术),乳牙拔除,间接牙髓治疗,儿童恒牙根管治疗,儿童牙外伤处理,儿童橡皮障隔湿。

  (5)口腔黏膜病:包括白斑等癌前病变或癌前状态,天疱疮,复发性口腔溃疡,扁平苔藓,疱疹性口炎,口腔白色念珠菌感染,慢性唇炎,其他口腔黏膜病等。

  (6)口腔颌面外科疾病:包括常用口腔麻醉,普通牙拔除,困难牙拔除(死髓牙、残根或残冠),阻生牙、埋伏牙拔除,牙槽外科手术及其他门诊手术。

  (7)口腔修复:包括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可摘局部义齿修复(含铸造支架义齿),冠桥的修复(含固定桥),总义齿(含支架总义齿)的修复,各类桩核的修复。

  (8)口腔正畸:包括错牙合 畸形的病因、分类、诊断及矫治原则,各类矫治器的设计原则及应用。

  (9)口腔颌面影像:包括牙体、牙周组织疾病,颌面骨组织炎症,外伤,颌骨囊肿、肿瘤及瘤样病变,颞下颌关节疾病,涎腺疾病,牙片投照,常用口腔X线片、CT片判读。

  (10)口腔急诊:包括牙痛,牙外伤,牙周脓肿,口腔颌面部软硬组织外伤,口腔颌面部急性炎症,口腔急性出血。

  2.年诊治的患者数量

  应能够满足《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口腔科细则》的要求。具体数值如下:

 

疾 病 种 类

年诊治例数(≥人次)

 

牙体牙髓科

8500

 

牙周科

2500

 

儿童口腔科

1000

 

口腔黏膜科

500

 

口腔颌面外科

8000

 

口腔修复科

8500

 

口腔正畸科

1800

 

口腔颌面影像科

3000

 

口腔急诊科

2000

 

口腔病理科

50

  (三)医疗设备要求

  培训基地要求配备开展以下口腔科诊疗工作所需的医疗设备和器械:牙科诊疗椅、牙髓活力测定所需设备、根管治疗所需器械、银汞调合机、光敏树脂充填照射灯、牙周探针、超声洁牙机、龈上和龈下深刮器、牙科印模制取托盘、牙科模型制作设备及技工设备、常用牙科器械、材料、药品以及口腔诊室应必备的器械和材料。

  (四)必备的相关科室、实验室的条件

  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必须有以下相关科室:急诊科、心电监护室或配备心电监护设备的急诊科、放射(影像)科[综合性医院的放射科内有从事口腔放射(影像)工作的专业人员]、病理科(综合性医院的病理科内有侧重口腔病理诊断工作的专业人员)、检验科、药剂科等。

  二、师资条件

  (一)人员配备

  1.指导医师:受培训者≥1∶3。

  2.指导医师组成: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应占大于基地总医师数的60%,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名。

  (二)指导医师条件

  口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

纠错评论责编:liumin2017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