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考试辅导 >> 文章内容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点:第二章第二节_第4页

考试网   [2019年8月2日]  【

  考点八、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禁止行为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1)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2)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3)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

  (4)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

  (5)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证券公司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考点九、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规定和法律责任

  一般性禁止行为

  1.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2.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5.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6.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7.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9.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0.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特定禁止行为

  1.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2.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3.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4.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责任

  从业人员违反准则的,协会应进行调查,视情节轻重采取纪律惩戒措施,并将纪律惩戒信息录入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从业人员违反准则,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协会可酌情免除纪律惩戒,但应责成从业人员所在机构予以批评教育。从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处分,或者因违法违规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机构应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该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查处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协会将有关信息记入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

1 2 3 4 5
责编:jianghongying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