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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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重要考点二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7月4日]  【

  【考点6】公司章程的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记载的事项:如上内容,还有股份总额、发起人名称股份数、机构职权(董事会、监事会)、清算解散办法、利润分配办法

  【考点7】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

  公司外的投资与担保:提供担保,依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不得超过公司章程对担保数额有限额规定的。公司内的投资与担保:对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决议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除被担保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考点8】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滥用权利方式

损害对象

后果

股东权利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有限责任

损害债权人利益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9】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1-50人/股份:2-200发起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分类

组织机构

一般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

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不设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国有独资公司(1个)

不设股东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机构为董事会和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缴纳出资:货币出资-足额(现金、银行存款)非货币出资-如知识产权、土地所有权,过户手续一般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3.申请设立登记

  【考点10】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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