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考试辅导 >> 文章内容

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来源:考试网  [2017年12月29日]  【

  【考点十二】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题·多选题】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 )。

  A.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B.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C.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D.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责编:examwkk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