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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易错知识点(7)

来源:考试网  [2017年11月27日]  【

  Ø 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前还应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融资融券交易权限。

  Ø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将其向投资人或社会公众提供的投资咨询资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

  Ø 证券交易所通过对市场运行情况和融资融券交易的监控,发现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Ø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有:①A股:上证180指数成分股、非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被实行特别处理和被暂停上市的A股;②基金: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其他上市基金;③债券:国债、其他上市债券;④权证。

  Ø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诚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及协会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Ø 根据《证券法》第3条的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Ø 根据《公司法》第198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本法第199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日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根据第200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根据第201条的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Ø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Ø 根据《证券发行七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②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③保荐业务部门具有健全的业务规程、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销售能力等后台支持;④具有良好的保荐业务团队且专业结构合理,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最近3年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⑤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⑥最近3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⑦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Ø 集合计划介绍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集合计划的名称、类型;②集合计划的推广期限;③集合计划的目标规模;④集合计划的管理期限;⑤每份集合计划的面值、参与价格及参与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⑥封闭期、开放期。

  Ø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推广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停止职权、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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