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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重要考点归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来源:考试网  [2017年7月15日]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重要考点归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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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主转让

  1.相互转让: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无须其他股东同意

  2.向外部转让:

  (1)书面通知征求意见

  (2)征求意见时间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视为同意

  (3)股东过半数同意(人数过半);

  (4)过半数不同意的,不得向外转让

  (5)不同意的要收购股权,不收购视为同意

  3.优先购买权:

  (1)经股东同意的转让

  (2)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3)两人以上协商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购买

  *公司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法院强制转让股权的程序

  1.书面通知行使优先购买权

  此时的书面通知与自主转让不同,自主转让的书面通知是征求意见,这里不征求意见,书面通知的目的在于通知各位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2.通知时间不超过20日

  此20日与自主转让的30日通知不可比较,那是征求意见的30日,这是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0日

  *法院强制转让的,涉及转让后的修改章程等事项,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单选】法院强制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书面通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不超过()

  A.5日 B.10日 C.20日 D.30日

  答案:C

  解析:易错选项为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股权,若是法院强制转让的,书面通知行权期不超过20日,用以满足股东优先购买权,而自主转让中征求意见期限不超过30日。

  (三)股东和公司不能达成收购协议的处置

  1.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会决议

  (1)通过了连续第5年应分红而不分红的决议

  (2)通过了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3)通过了修改章程以延长公司存续期的决议

  2.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对以上任一决议投反对票

  3.股东权利: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持有股权的请求权

  4.处理结果

  (1)自以上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反对票股东与公司达成收购协议;

  (2)自以上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提起诉讼,则回到法院强制转让程序。

  【多选】对以下哪些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A.通过了连续第3年应分红而不分红的决议

  B.通过了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

  C.通过了修改章程以延长公司原定存续期的决议

  D.通过了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决议

  答案:BC 解析:易错选项为A,通过了连续5年应分红不分红的决议才可要求收购

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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