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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证券从业考试保荐代表人试题(2)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月19日]  【

  16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错

  解析:《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66、下列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不定项选择)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阅权和复制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只有查阅权。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得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都有权要求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

  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如已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不得拒绝提供查阅。

  E.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

  参考答案:A、B

  解析:《公司法》:

  第三十四 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不能复印)

  第九十八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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