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质量工程师 > 质量工程师中级 > 中级理论 > 文章内容

2011质量工程师考试中级理论精讲班讲义(9)

考试网(www.examw.com)  2011年7月1日  
0

样本的抽取
    样本的抽取原则与方法与标准型抽样检验基本相同。标准规定,一般地应按简单随机抽样从批中抽取样本。但当批是由子批或(按某种合理准则可识别的)层组成时,应使用分层抽样。在分层抽样中,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应与子批或层的大小成比例。
    样本应在批生产出来以后或在批生产期间抽取。当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取。
抽样方案及对批的可接收性的判断
    在GB/T 2828.1中的抽样方案包括一次,二次及多次(五次)抽样。根据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及接收准则来判断是接收批、不接收批还是需要抽取下一个样本。
    例如,对于五次抽样方案,至多抽取5个样本就必须作出对该批可接受性的判断,即作出“接收”还是“不接收”批的结论。

对于产品具有多个质量特性且分别需要检验的情形,只有当该批产品的所有抽样方案检验结果均为接收时,才能判定该批产品最终接收。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