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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07年质量资格考试1月8-2月10报名

考试网(www.examw.com)  2007年1月22日  
成人考函【2007】01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30号)及川人办发〔2006〕382号文件精神,受市职改办委托,现将我市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07年1月8日至2月10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年6月8日至6月18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科目
2007年
6月24日
上午 9:00—12:00
中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初级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2:00— 5:00
中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己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4、《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己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受聘任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三、报名程序
    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当地人事局职改办或直接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还需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规定填好后,经所在单位初审推荐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凡伪造学历或资格证明、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及近期1张一吋免冠照片到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携带加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的报名表(免试科目申报表)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各区(市)县考生参照上述办法到当地人事局职改办报名,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人事考试中心4楼(红照壁与老南门大桥之间),咨询电话:86150138、86150148,86150248、6150348。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蜀兴西街36号三楼313室(西延线红杏酒家斜对面,二环路外),咨询电话: 87574485、87537050,联系人:刘蜀亚。
    往年参加了考试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及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直接到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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