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质量工程师 > 资讯快报 > 考试报名 > 河南 > 文章内容

焦作2013年质量工程师缴费时间4月10日-4月16日

来源:焦作人事考试网  2013年3月6日  
0
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3 年3月6日9:00至2013年3月20日17:00。考生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核对准确后再进行上传。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2013年3月7日9:00至2013 年3月22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22日。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社(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3月22日。

2013年3月27日前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汇总后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9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汇总后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7:00。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单位同意,由所在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打印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到同级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省辖市政府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通过审核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打印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审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全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带已通过审核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质量专业技术、出版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考试及人事争议仲裁问题收费问题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01号)的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5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十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准考证。2013年6月17日9:00至6月23日9: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来源:考试网-质量工程师考试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