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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协勤人员招聘简章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03   【

2016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协勤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受宿迁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宿城分局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市管理执法协勤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

  城管宿城分局女子大队执法协勤人员13名。

  三、 报考条件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2、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吃苦耐劳,适应外勤、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3、女性,20周岁至25周岁(1991年11月至1996年11月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65米至1.73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

  四、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洪泽湖路便民方舟一号楼206室)

  需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交验后原件归还,同时提交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4、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5、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报考人员单侧裸视视力低于4.8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之后环节。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6、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7、面试、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宿城分局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协勤工作。被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含封闭培训20天),试用期基本工资2000元/月,考核工资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宿迁市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二年一聘,基本工资2800元/月(含五险),考核工资500元/月。

  咨询电话:15358319288(任老师)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27-84500702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宿城分局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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