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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3年10月高教自考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试题_第5页

来源:考试网 [ 2013年11月11日 ] 【大 中 小】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

26.宗法制度

27.“纳征”

28.夫妻特有财产

29.单独亲权

30.欺诈离婚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

31.简述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对内效力。

32.简述收养关系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理由。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l小题,14)

33.从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看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

34.魏某(男)与肖某(女)于2007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与魏某的父母共同居住。2009年8月,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单元住房一套,并将该房登记在魏某名下。2010年9月,肖某因婚后与公婆相处不睦,多次催促魏某搬离其父母处,享受夫妻二人单独居住的环境。同年12月,迫于无奈的魏某才告知肖某已于2010年5月将该房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胡某,而且已经交付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为此,肖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魏某与胡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胡某返还该房所有权。

根据上述案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述理由:

(1)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魏某的个人财产?

(2)胡某与魏某的房屋买卖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能否支持肖某的诉讼请求?

(3)何种情况下,肖某可以要求魏某损害赔偿?

35.2007年,张某(男,1987年1月18日生)和李某(女,1988年2月9日生)经双方父母同意举办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双方当时都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因而未办理结婚登记。2009年4月,双方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一套,在支付房款时,张某的父母出资赞助了相当于房款三分之一的30万元,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李某。2010年1月,张某和李某的孩子即将出生,在办理准生证时,被告知必须持有结婚证。于是双方补办了结婚证。2010年4月,张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在处理遗产时,李某和张某父母发生了纠纷。

李某认为自从与张某举办结婚仪式之后,所有的财产都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应享有一半。2009年购买的商品房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张某无关。而张某的父母则认为,张某是在2010年1月与李某领取结婚证的,此前张某的一切财产都是其个人财产,应归父母继承,包括2009年4月所购买的商品房。双方争执不下,张某的父母便于2010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他们对儿子遗产的合法继承权。

根据上述案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述理由:

(1)张某和李某的婚姻关系何时产生法律效力?

(2)商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李某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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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may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