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自考真题 >> 法学类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 文章内容

排行热点

全国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试题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 2011年7月12日 ] 【大 中 小】

  31.破产宣告属于_____________的职权行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32.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涉外因素,主要表现在诉讼主体含有涉外因素、诉讼内容含有涉外因素和___________含有涉外因素三个方面。

  33.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提供,其费用由___________承担。

  34.我国涉外仲裁的机构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___________。

  35.我国人民法院与外国法院之间进行一般司法协助的途径有三种,即根据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进行、通过___________进行和通过本国驻外国使领馆进行。

  四、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6.法定代理人

  37.财产保全

  38.起诉

  39.执行程序

  40.执行阻却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41.简述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42.简述先予执行的条件。

  43.简述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44.简述宣告公民失踪的要件。

  45.简述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异议的效力。

  六、论述题(10分)

  46.试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程序的特殊性。

  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47.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

  问题:(1)法院驳回刘明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由审判长作出回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在回避决定作出前及在复议期间赵丹应否停止本案的审理?

  48.2007年10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一批组装办公家具,经安装使用后,发现该批家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向乙公司提出退货赔偿请求。乙公司认为该批组装家具是木质板材拼装而成,而该批木质板材是由丙公司提供的,因此拒绝甲公司的退货赔偿要求。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应由丙公司负责赔偿,法院遂通知丙公司参加诉讼。

  问题:本案中人民法院通知丙公司参加诉讼,有何法律依据?

首页 1 2 3 4 尾页
责编:muweng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