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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全日制助学工作会议在杭举行

来源:浙江在线 [ 2011年7月5日 ] 【大 中 小】

  全省自考全日制助学工作会议于6月29日—30日在杭州举行,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葛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义乌市教育局职能部门、自考机构负责人,各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葛为民指出,我省自考助学工作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截止今年4月底,全省共有70所院校具备举办自考全日制助学资格。其中有学历授予权的高校(包括高职高专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38所,民办专修学院20所,专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12所。全省自考全日制助学在校生6.65万人,其中普通高校2.95万人,民办教育机构3.70万人。到今年5月底,累计约32万人(不计重复)参加自考全日制助学。自考助学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具有四方面的经验和特色:一是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二是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三是坚持质量品牌不动摇;四是管理和服务两手抓。

  对今后一段时期自考的基本定位和主要目标任务,葛为民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准确定位;二要明确目标,落实任务。葛为民强调,社会助学是自考教育的重要环节,发展自考助学、特别是全日制助学是自考改革发展的重点之一。一要依法助学、规范管理。要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要强化过程管理,逐步完善助学机构退出机制。要加强评估,在评估基础上实行分类指导。要完善自考助学学校招生宣传等审核,维护助学工作的社会信誉。要建立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排查化解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隐患,打造平安校园。二要大力扶持、改善服务。要从思想上提高支持普通高校、民办机构参与自考助学的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服务自考助学院校。三要创新思路、拓展服务面向。在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自考助学要加大衔接沟通力度;面向行业企业职工发展;面向农村小城镇发展;面向非学历领域发展;面向国际化项目发展。

  会议结合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总结交流了近些年自考助学工作、特别是全日制助学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分析研究了自考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并对今后一段时期自考助学工作部署。会议还讨论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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