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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教育考试院2019年4月自学考试注意事项

来源:宁波教育考试院  [2019年4月12日]  【

  宁波教育考试院2019年4月自学考试注意事项

  2019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在本周末(13日、14日)举行。全市共有1.3万名考生报名参加,市区考点设在宁波工程学院(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鄞州区桑田路885号)、宁波市甬江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路368号)和宁波第二技师学院(海曙区新典路1000号)。考生可在考前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注意事项

  考生请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暨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证件不全不得入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存储功能。

  考生须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在答题纸规定位置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A、B卷课程还需填涂相应标记。

  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才能交卷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讨论答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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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宁波各考点平面图

  附件2:自考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打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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