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考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自设立以来,开展了三届优秀自考生的评选表彰活动,对鼓励广大自考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本次活动设立"优秀自考生"和"十佳自考生"两个奖项。评选"优秀自考生"200名,并从中评选出"十佳自考生"。全国考委和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择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予以宣传。
天津市自考办负责人介绍说,在评选中,本市不但要向全国考委和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推荐5名优秀自考生,同时,还将评选出10名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自考生。我们将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助学单位推荐和考生自荐两种形式。
根据评选对象和获奖条件进行初评,并将评选出的候选人员材料向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
根据全国考委的要求,市自考办将在深入挖掘自考生生动感人的典型事例的基础上,对这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以促进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