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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考生照片处理办法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7月21日]  【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照片处理办法

  一、新报名注册考生照片处理

  (一)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注册的考生自己上传符合 “四川省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电子照片)。

  (二)原自考库中已有照片的新报名注册考生须使用自考库中照片。社会考生在网报时由县(市、区)招考办,在审核时直接调取原库中照片完善考生基本信息;应用型专业考生由高校自考办调取原库中照片完善基本信息。审核中发现原有照片不符合现在照片要求时,审核单位应重新上传合格照片(具体操作见网报系统页面提示)。

  (三)市州、高校招考办报考结束后须上报重新上传照片考生名册(仅含自考库照片不符合要求重新上传照片考生名单,可由系统生成), 盖章后书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其他照片问题处理

  (一)2006年前注册,基本信息正确,仅缺照片的老考生在网报时由注册地招考办完善照片审核后上报。上报具体工作流程为:注册地招考办比对考籍库内基本信息;确定考生基本信息中仅缺照片,审核后由网报管理端上传考生照片,考生可进行本次课程报考。

  (二)新注册考生收到准考证时若发现照片错误,不得参加本次已报考课程的考试。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申请更正。省教育考试院更正照片后,考生参加下一次自学考试课程的报考。申请此类照片更正,需上交以下材料:1.情况报告;2.《四川省自学考试更换照片汇总表》;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4.考生准考证原件;5.考生正确电子照片;6.社会考生报名注册审核签字存根,应用型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签名复印件。

  (三)考生持错误照片准考证参加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原则上不再受理更换照片申请。

责编:liujia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