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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育考试院2017年4月四川省自学考试通告

来源:四川教育考试院  [2017年2月21日]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

  2017年4月(17.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有关本次考试的具体事项安排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注册及课程报考

  (一)新生报名注册:报名注册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需自行在报名网站上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1),并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注册地招考办完成注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取得准考证号码后方为报名注册成功。

  报名注册成功的考生可进行本次考试课程报考及缴费。

  港、澳、台考生及外国籍考生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报名注册办法见附件2

  新生报名注册注意事项:

  1、新考生报名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注册的唯一依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新考生报名注册时所上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3、基本信息及照片准确上传后,考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注册地招考办进行现场审核。对本人照片及相关个人信息签名确认后,才能取得准考证号码。

  4、报名注册后,凡未报考考试课程或未缴费的新考生,其注册的准考证号在网报结束后,将视为无效准考证号自动删除。考生以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重新报名注册。

  5、准考证领取:新报名注册社会考生准考证请到报名注册地招考办领取。领证时间请考生关注注册地招考办通知。

  (二)课程报考:

  我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2017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报考。考生只能在公布的我省行政区划同一个县(市、区)内进行课程报考和参加考试,不得同时在其它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报考和参加考试。

  2017年4月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

  (三)报名注册及课程报考、缴费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4日—27日18:00前,新生报名注册(新考生在网上填报提交本人相关信息)。

  2月27日—28日16:00前,新报名注册考生到注册地县(市、区)招考办现场审核。

  3月1日—6日18:00前,社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

  3月2日—7日18:00前,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

  (四)报名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

  (五)报考课程缴费: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

  报考课程缴费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考生须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使用网报系统链接的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报考课程成功的最终依据是完成报考课程缴费。请考生尽量提前安排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避免在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等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

  网上课程报考期间,如果报考或缴费不成功,咨询电话:028-86713053

  二、遗失准考证补办

  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于2月24日至4月7日上午12:00期间直接在报名报考网址申请补办并支付制证工本费。

  社会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的准考证,领取地默认为考生注册地招考办(可选择在考试地招考办领取),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准考证的领取地默认为考试地招考办(可选择在注册地招考办领取)。

  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本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4月15日-16日进行。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诚信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法、违规者,考试组织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次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需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参加考试。笔迹确认和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书写,非选择题按题号顺序作答,并在小题号栏注明题号。必须在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保持答题卡清洁、完整、严禁折叠,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

  《考生须知》详见附件3

  四、考试座位查询

  4月5日后,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考试座位并仔细阅读《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也可到考试地招考办(或委托部门)查询打印。

  五、考试成绩查询及“课程合格证书”领取

  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考试地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学校自考办,查询本人考籍情况。5月15日后可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申请查分的考生请于5月17日-18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社会考生到本次考试地县(市、区)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到注册高校自考办提交申请(附件3)。5月31日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可以查询查分结果。

  6月下旬,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的社会考生到考试地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到学校自考办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六、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报考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中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由主考院校安排具体的报考方式和时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每年上、下半年各公布一次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报考安排。社会考生应及时到主考院校网站查询或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应用型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由办学院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七、其它有关说明

  (一)2017年部分考试课程使用教材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2017年4月(17.1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表”。相关教材可在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授权的“四川锦兴国试书业有限公司”购买,方式包括:一是通过网上书店(www.jxgssy.cn )购买;二是现场购买(地址为成都市芳草街26号教育考试大厦307号;联系电话为028-85195606,028-83350536,028-85179501)三是应用型专业考生还可通过自己注册的助学院校统一购买。

  (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各专业和面向高等学校开考的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照片要求

  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2.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30KB以内。

  3.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附件2:港、澳、台考生及外国籍考生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注册办法

  一、拟在四川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四川省的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现场进行报名注册。

  二、注册地招考办工作人员检查考生身份后,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现场摄像并由考生签名确认信息无误后,完成报名注册审核。其中网报系统“注册证件号码”栏由报名注册地工作人员人工编码完成。

  三、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通知单(当地招考办不要求持有的除外)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时,除按规定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考生本人提交“注册证件号码”修改申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实无误后方予以颁发毕业证书。

  附件3: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参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课程代码、准考证号、考生笔迹确认栏、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试题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同一种类型、同一颜色字迹的笔答题。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附件4:年 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年   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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