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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有关高级技工院校:
经高级技工院校申请,市考试机构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与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决定,批准山东技师学院等11所高级技工院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职业类电子商务专业考试。
请各试点院校按《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职业类专业并与高级技工院校衔接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07〕9号)及省、市考试机构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认真教学,切实把考试各项工作做好。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职业类电子商务专业试点技工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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