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结合犯的特征及处理原则。
答: 结合犯具有以下特征:
(1)结合犯所结合的数罪,原本为刑法上数个独立的犯罪。
(2)典型的结合犯是将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用公式表示就是:甲罪+乙罪=丙罪,丙罪便是结合犯。刑法将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其中的一个罪的,也可以视为结合犯。
(3)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被结合为另一新罪后,失去原有的独立犯罪的意义,成为新罪的一部分。
(4)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是基于刑法分则的明文规定。
对于结合犯,当然以所结合的新罪论处,即以一罪论处。而不能以数罪论处。但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典型的结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