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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审计学章节考点:第二章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 2014年10月22日 ] 【大 中 小】

  (四)按照执行审计的地点分类

  审计按其执行地点分类,可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

  1、报送审计。或称送达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将各项预算、计划、会计决算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等,按照规定的日期(月、季、年)送达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就地审计。是指由审计机构派出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的现场审计。

  就地审计按照不同的情况,又可分为:

  (1)驻在审计。

  (2)巡回审计。

  (3)专程审计。

  (五)按照审计工作是否受法律的约束分类

  审计按其是否受法律的约束分类,可分为法定审计和非法定审计。

  1、法定审计。是指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不论被审计单位是否愿意,都必须进行的审计。例如:对财政收支的审计、上市公司年报。

  2、非法定审计。是指法律未予明确规定必须实施的审计。例如:企业为取得银行贷款,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的鉴证审计等。

  (六)按照审计工作开始时是否通知被审计单位分类

  可分为通知审计和不通知审计。

  1、通知审计。也称预告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开始前,预先通知被审计单位的一种审计形式。

  2、不通知审计。也称突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事先不通知被审计单位,而是出其不易的以突击形式的审计。

  其目的是防止被审计单位或人员事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掩盖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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