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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税制章节重点:第二章 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1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 2014年10月25日 ] 【大 中 小】

  (四)纳税环节

  1.定义:是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2.种类:☆一次课征制(一次纳税制):即一个税种只在一个流转环节征税,以避免重复征税。

  二次课征制(二次纳税制):即一个税种在商品流转环节中选择二个环节征税。

  多次课征制(多次纳税制):即在商品流转各个环节多次征税,道道征收。

  (五)纳税期限

  1.定义: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是税收固定性特征的重要体现。

  2.确定纳税期限的含义:①确定结算应纳税款的期限②确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3.确定依据:☆

  (1)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征税对象确定。

  (2)根据纳税人缴纳税款数额的多少来确定。(反比)

  (3)根据纳税行为发生的情况,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为纳税期限。

  (4)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在纳税行为发生前,预先缴纳税款。

  (六)减税、免税

  1.定义:是税法中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少或免除税负的一种规定。

  2.减免税与起征点、免征额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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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xiao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