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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章节串讲:特别市场规制法律制度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8月31日]  【

  二、若干特别市场规制法律制度概述:

  1、金融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1)金融市场的特殊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交易相对方是不特定的大多数,其交易的公平、公正和自由与否,具有较突出的社会公共利益色彩。同时,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是高负债经营,一旦经营不善破产,所影响的是广大存款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与银行业有关的存取款、贷还款、同业拆借和其他金融服务行为,大都涉及利率、汇率等资金价格,而这又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

  (2)金融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体系:包括银行市场规制法律制度、证券市场规制法律制度、期货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保险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信托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等

  2、自然垄断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首先可根据自然垄断的行业分类进行制度分类,如分为电力市场规制制度、电信市场规制制度、邮政市场规制制度、城市供水(热、天然气)市场规制制度、铁路运输市场规制制度、有线电视市场规制制度等。然后分列规制体制制度、市场进入制度、交易行为一般规制制度、特别市场反垄断规制制度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等。

  3、食品药品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欺骗性标示行为规制制度、价格行为规制制度、仪器药品市场准入制度

  4、建筑与房地产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对建筑市场的规制主要涉及建筑市场进入规制、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规制、建筑工程监理行为规制、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规制等。

  对城市房地产市场规制,包括地产市场规制、房地产开发行为规制和房地产交易行为、房地产市场进入规制制度

  三、银行业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1、银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即银行业市场特别规制的依据):

  银行的高负债率和银行出资人的有限责任

  存款人资金的安全性和银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风险性

  委托——代理关系和信息、风险的不对称

  银行也是市场主体,也是经营者,也存在一般经营者可能存在的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的可能。

  2、银行业规制制度概述:

  (1)银行业规制制度宗旨: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权利和利益、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规范银行业市场秩序

  (2)银行业市场规制制度原则:依法规制原则、公正规制原则、有效规制原则

  (3)我国银行业市场规制体制:长期以来,我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主管金融宏观调控和银行业的市场规制。2003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即日起由新成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

  银监会基本职能和地位:它负责对全国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银监会主要职责和权力:(见教材第498面,要求理解记忆)

  银监会业务机构与派出机构:银监会设8个内设业务机构,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和深圳设立银监局作为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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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hangjing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