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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个性心理学》章节串讲:第12章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3月30日]  【

自学考试《个性心理学》章节串讲:第12章

  第十二章 特质论

  本章历年试题概率分布:单选1题,简答1题,论述1题。

  研究特质的代表人物有:奥尔波特、卡特尔和艾森克。特质论有:奥尔波特的特质理论;卡特尔的特质论;艾森克的特质理论。

  奥尔波特是如何理解特质的

  奥尔波特是个性特质理论创始人和推进者。

  奥尔波特认为特质是“一般化了的,个人所具有的神经心理结构,它有使多种刺激在机能上等价作用,并有引起和导致一贯的适应和表现行为的能力”对这个定义奥尔波特有如下一些解释。

  首先,特质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名目上的虚构。

  其次,特质使多种刺激从生活意义上作为同种的东西被接受,产生一致性的行为,有适应和表现行为一贯性的能力,使一个人对不同刺激具有一贯性倾向,这即是“机能等价作用”。

  总之,物质具有独特性、情境性和相对稳定的特点,它是决定个人行为倾向的个性心理结构。

  简述奥尔波特的人格特质分类????

  奥尔波特将个性的各种特质分为一般特质和特有特质。

  一般特质是指在一定社会文化形态下,所有的人都具有的概括的倾向,它没有具体性,只供测定个人具有的特质多少和强弱的差异用。

  特殊特质属于个人所有,人和人之间,在共性上尽管相同,在个性上却有差异。

  个人特有特质的种类:

  奥尔波特把个人行为特质分成三类,其中每一类特质对个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第一类为“首要特质”,它的最突出特点是,它在个人生活中居统治地位,支配着人性,影响着每个人的所作所为,因此它也是衡量人的标准。

  第二类为“中心特质”,它的概括性比首要特质低,是构成个性结构的主要成分。

  第三类为“次要特质”,这种特质没有像“中心特质”那样的一般性特点。而是限于个人在特定行动中表现出来的那些相关联的特质。

  卡特尔的特质论:

  他以因素为手段,以特质概念为理论基础,对个性进行研究,因此,他的特质论又称“特质因素分析论”。他曾对可描述的类型和可测量的特质都进行过分析,通过研究,明确表示倾向于特质,他认为对特质的研究将会更有成就。他接受了奥尔波特关于特质的定义,但对特质结构有独特的见解。在研究方法方面比起奥尔波特有更大的进步。他用因素分析法通过表面特质找到背后潜在的根源特质,并制定出富有影响的“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测验”。

  说明卡特尔的特质结构网络,他是如何确定根源特质的:

  卡特尔认为构成个性的各种特质彼此之间并不是松散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着的有机整体。他用特质的阶层联系表示个性构造。第一层次分个别特质和共同特质两种。第二层次分表面特质和根源物质。这些特质和第一层次的特质交互联络。由于根源特质被认为是因子,因此,它具有复杂的下位构造。即根源特质的下层为第三层次,包含有体质特质和环境形成特质两种,第四层次分为动力特质、能力特质以及气质特质三种,它和第三层次交互联络。第五层次从动力特质中分出能和外能两种,从能力特质中分出知觉和运动两种。

  从许多表面特质中求出相关系数,就可以发现根源特质,即潜在因子。这是卡特尔研究的主要目的。人的所作所为,无一不受根源特质影响,根源特质寓意越深刻,其行为效应越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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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hangjing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