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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商法考点:外来风险

来源:考试网 [ 2015年1月10日 ] 【大 中 小】

  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一般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短量、雨淋、玷污、渗漏、破碎、受热受潮、串味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其含义分述如下:

  (1)偷窃,一般是指暗中的窃取,不包括公开的劫夺。

  (2)玷污,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受到其他物质的污染所造成的损失。

  (3)渗漏,是指流质或者半流质的物质因为容器的破漏引起的损失:

  (4)破碎,是指易碎物品遭受碰压造成破裂、碎块的损失。

  (5)受热受潮,是指由于气温的骤然变化或者船上的通风设备失灵,使船舱内的水汽凝结,引起发潮发热导致货物的损失。

  (6)串味,是指货物受到其他异味物品的影响而引起串味导致的损失。

  (7)生锈,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锈损现象。

  (8)钩损,是指货物在装卸搬运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挂钩或用手钩不当而导致货物的损失。

  (9)淡水雨淋,是指由于淡水、雨水或融雪而导致货物水残的损失。

  (10)短少和提货不着,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被遗失而未能运到目的地,或运抵目的地发现整件短少,未能交给收货人。

  (11)短量,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重量短少。

  (12)碰损,主要是指金属及其制品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受挤压而造成变形等损失。

  (二)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例如:战争、罢工、因船舶中途被扣而导致交货不到以及货物被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而导致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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