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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国际商法考点: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来源:考试网 [ 2014年12月18日 ] 【大 中 小】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停止营业活动并终止法人资格的行为。

  根据各国法律规定,导致公司解散的原因主要有: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公司自己决定解散;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司被宣告破产;被有关机关责令解散等。

  (二)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清算的一般做法是,首先确定清算人,由清算人主持清算过程,负责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然后根据债权人的先后次序偿还债务,最后再在优先股和普通股之间根据发行时各类别股票所规定的条件分配剩余资产。(转于自考365)

  清算人在清算过程中履行清算职务时,有代表公司的全权。清算人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公司的清算。公司清算终结后,清算人应制作清算报告连同各项账册报股东大会或有关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自此公司的主体资格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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