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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自考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5)的通知

来源:考试网  [2011年4月7日]  【

东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教考试厅函【2011】1号)文件精神,我办根据省内各大院校的需求,将于今年上半年在我省开考此项考试。该考试是教育部举办的主要用于国家公派出国人员的外语水平考试,是为了鉴定非外语专业人员的外语水平,在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1至PETS-4基础上设置的高水平的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日期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6月4日,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12月10日,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 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4月11日至15日,第二次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10月10日至14日,考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报名。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

(二)报名办法: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件一致,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 考试报名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净月校区)  净月大街2555号   邮编:130117

电话:0431-84524500    联系人:陈老师www.Examw.com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和将成绩通知考点。

(二)成绩通知单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如作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五、收费标准

此项收费遵照“吉财综函【2000】68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东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按着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该项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责编:Lisa